关于进一步深化中老命运共同体建设的联合声明

来源:3003com必赢发布时间:2022-12-01浏览次数:45

一、应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总书记、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习近平邀请,老挝人民革命党中央委员会总书记、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主席通伦·西苏里于2022年11月29日至12月1日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进行国事访问。

访问期间,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习近平同老挝人革党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通伦举行会谈。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栗战书,全国政协主席汪洋分别会见通伦总书记。双方在亲切、友好、坦诚的气氛中,相互通报各自党和国家情况,就发展中老两党两国关系及共同关心的国际和地区问题深入交换意见,达成一系列重要共识。

二、双方相互通报了中共二十大和老挝人革党十一大的主要成果,均为两党、两国、两国人民在各自社会主义事业中取得的成就感到高兴。

老方热烈祝贺中共二十大取得圆满成功,再次祝贺习近平总书记当选连任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总书记,认为这体现了中国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对习近平总书记作为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作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英明领袖的高度信任和无比敬重;高度赞赏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理论价值和实践意义,认为这一思想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的最新理论成果,同时具有深远的世界意义;高度评价新时代10年来中国经济社会发展取得的伟大成就,认为中国成功推进和拓展中国式现代化,为发展中国家提供了宝贵经验、树立了成功典范,为人类实现现代化提供了新的选择。

老方衷心祝愿并相信,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中共中央坚强领导下,中国共产党和中国人民一定能够顺利完成中共二十大提出的各项战略任务,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上取得更加辉煌的成就,谱写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更加绚丽的华章。

中方高度评价老挝人革党十一大以来,以通伦总书记为首的老挝人革党着力加强自身建设,坚定维护党的集中统一领导,取得显著成效和进展;坚持走符合自身特点的社会主义道路,秉持以民为本执政理念,不断巩固政治社会安定,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坚持和平、独立、友好、合作的外交路线,积极参与地区和国际事务,为维护地区和平稳定与发展、维护发展中国家共同利益积极担当并作出贡献。

中方衷心祝愿并相信,在以通伦总书记为首的老挝人革党中央坚强领导下,老挝人民一定能够胜利实现老挝人革党十一大提出的各项目标任务,推动新时期国家发展建设事业沿着社会主义道路前进并不断取得新的更大成就。

三、双方认为,中老是山水相连的社会主义友好邻邦,坚持党的领导,坚持社会主义方向,是中老关系的本质特征。无论在革命斗争时期还是国家建设时期,中老两党两国始终坚持彼此尊重、真诚相待、相互支持,结下了深厚友谊,建立了牢固纽带。进入新时代,在双方共同努力下,中老关系发展取得一系列丰硕成果,处于历史最好时期。这一良好局面的形成,得益于中老两党两国高层的高度互信和政治引领,得益于两党两国和两国人民的传统友好和互利合作,得益于中老双方在彼此核心利益问题上的相互理解和坚定支持。

双方指出,当今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加速演进,人类社会又一次站在历史的十字路口。面对世界之变、时代之变、历史之变,双方将继续坚持党的领导,坚持马克思主义,坚持走符合本国国情的社会主义道路,着力探索共产党执政规律、社会主义建设规律、人类社会发展规律,推动各自党和国家建设事业阔步向前,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两国和两国人民根本利益,为人类和平与发展的崇高事业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四、双方一致认为,2019年4月中老签署《中国共产党和老挝人民革命党关于构建中老命运共同体行动计划》以来,双方和衷互济、携手并肩,共同开辟两党两国关系的新境界,特别是将中老铁路打造成为中老人民的幸福路、发展路、友谊路,推动中老命运共同体建设落地生根、开花结果,不仅为两国和两国人民带来巨大福祉,也为地区和平稳定与发展繁荣注入强劲动力。中老命运共同体建设实践证明,人类命运休戚与共、各国利益紧密相连,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是世界各国人民前途所在。相信只要各国人民携手努力,坚持对话协商、共建共享、合作共赢、交流互鉴、绿色低碳,就一定能开拓人类社会更加美好的未来。

老方认为,中方提出全球发展倡议、全球安全倡议,并呼吁弘扬和平、发展、公平、正义、民主、自由的全人类共同价值,顺应历史潮流和时代大势,符合世界各国人民根本利益,有利于深化和拓展人类命运共同体建设,有利于解决当今世界面临的全球性挑战,得到国际社会很多国家的认同和支持。老方对此完全赞同,并愿积极参与和践行。

双方强调,将继续秉持“长期稳定、睦邻友好、彼此信赖、全面合作”方针和“好邻居、好朋友、好同志、好伙伴”精神,坚持政治上互尊互信、经济上互惠互利、安全上相守相助、人文上相知相亲、生态上共生共治,携手共建高标准、高质量、高水平的中老命运共同体,为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作出积极努力和示范。

五、双方一致同意,在落实好2019年签署的构建中老命运共同体行动计划基础上,积极商签新的行动计划,重点在以下领域深化合作:

——政治安全领域

(一)保持两党两国高层密切交往传统。继续通过双边互访、视频通话、互致信函、多边场合会见等形式,加强两党两国高层交往特别是最高领导人沟通交往,及时就中老关系重大问题及国际和地区形势深入交换意见,加强战略沟通,深化政治互信,牢牢把握中老关系前进方向。

(二)深化两党交流合作。继续落实好《中国共产党和老挝人民革命党合作计划(2021—2025年)》《中国共产党和老挝人民革命党干部培训合作计划(2021—2025年)》,办好两党理论研讨会,加强两党中央对口部门、两国地方特别是边境省(区)党组织交流合作。

(三)加强纪检监察领域交流合作。持续开展中老铁路运营阶段廉洁建设,深化反腐败追逃追赃执法合作,加强在《联合国反腐败公约》、中国-东盟等多边机制中的沟通协调。

(四)深化中国全国人大和老挝国会、中国全国政协和老挝建国阵线中央的友好交流合作。

(五)继续落实好两国外交部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合作的协议,密切各层级沟通协作,加强双多边领域协调配合,维护共同利益。

(六)加强防务安全合作。保持两军高层沟通和各层级交往,继续办好边境国防友好交流活动,积极开展政治工作、联演联训、医疗卫勤、人员培训等领域合作,密切多边安全事务中的协调配合,共同维护地区和平稳定。

(七)深化执法安全合作。加强两国执法部门交流,支持中老警务合作中心建设,加强反恐、抵御“和平演变”和“颜色革命”、禁毒、打击电信诈骗、跨境赌博、拐卖人口、移民和边防出入境管理等领域合作,共同维护中老铁路等合作项目及企业人员安全。

(八)加强陆地边界管理与合作。继续通过中老边界联合委员会等机制,密切沟通协调,保持边界清晰稳定,维护边境和谐安宁,将中老边界打造成为永久和平、世代友好、共同繁荣的典范。

——务实合作领域

(九)继续落实好双方领导人共识,中方支持老方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改善,推动全球发展倡议率先在老取得积极成果。

(十)有序推进“一带一路”倡议与老挝“变陆锁国为陆联国”战略对接,推动落实两国共建“一带一路”合作规划纲要取得成效。

(十一)继续推进中老经济走廊建设,推进中老泰联通发展构想。做好中老铁路运营维护,打造高标准、可持续、惠民生的沿线经济带,切实发挥铁路综合效益。推动中老公路等交通基础设施项目取得积极进展,提升走廊互联互通水平。

(十二)充分发挥中老经贸和技术合作委员会、产能与投资合作等机制作用,加强政策沟通与经验交流,统筹规划双边经贸合作,推动中老经贸关系健康、可持续发展。

(十三)发挥中老电子商务合作机制作用,开展政策沟通,推进能力建设合作,提升物流、移动支付等领域合作水平,通过电子商务扩大老挝优质特色产品在华销售。

(十四)支持企业按照商业原则稳步推进中老电网联网项目。赞赏各自企业和机构对成立老挝国家输电网公司(EDL-T)付出的努力,愿推动上述公司尽早实现实质运营。

(十五)进一步深化水资源领域合作,加强澜沧江-湄公河合作机制下的水资源保护和利用,共同提升水资源集约安全利用水平。

(十六)加强海关检验检疫合作,推动动植物检疫(SPS)磋商,扩大老挝优质农食产品对华出口,促进双边贸易安全便利发展。

(十七)用好中老农业合作工作组机制,深化农业经贸投资合作,加强在水稻及热带水果、蔬菜种植加工,动物养殖技术及疫病防控,农村电子商务等领域的科技交流和能力建设合作,促进双方农业农村现代化。

(十八)加强减贫与乡村振兴领域经验交流与合作,依托中国-东盟、东盟与中日韩合作平台加强经验交流,积极推动东亚减贫示范合作二期项目启动,支持老挝减贫领域人员能力建设。

(十九)加强在亚投行框架下合作,支持亚投行持续稳健运营,为发展中国家提供更多高质量、低成本、可持续的基础设施融资。

——人文生态领域

(二十)实施好中老文化和旅游合作执行计划,有序推动文化和旅游领域各层级人员往来,促进旅游业恢复和健康发展,联合开展人员培训,加强人力资源能力建设,促进文化和旅游产业合作,发挥好老挝中国文化中心窗口、平台和桥梁作用,促进中老相互理解和友谊。

(二十一)开展公共卫生交流与信息合作,以热带病为重点加强传染病防控领域的交流合作,共同提升澜湄区域热带病防控能力。

(二十二)深化双方在新闻、出版、影视等领域交流合作。鼓励双方媒体在新闻互换、联合采访、合作拍片、人员交流与培训等方面加强合作,推动中老出版机构、电影机构开展务实合作,为双边关系发展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二十三)拓展双方在高等教育、职业教育、数字教育等领域交流与合作,中方将继续为老挝优秀学生来华学习提供奖学金支持,共同落实好第三届中国-东盟教育部长圆桌会议成果文件“共建友好家园:中国-东盟教育合作发展愿景与行动(2022—2030)”相关项目举措。

(二十四)继续加强青年工作领域交流与合作,办好中老铁路青年友谊工程,共同培养中老友谊接班人。

(二十五)鼓励和支持两国民间组织开展友好交流与务实合作,推动两国建立更多友城关系,增进中老民相亲、心相通,不断夯实两国社会民意基础。

(二十六)共同保护和管理好在老中国烈士陵园,缅怀纪念先烈,传承弘扬友好。

(二十七)进一步开展生态环境领域合作,加强生态环保理念和法规标准交流,继续在中国-东盟、东盟与中日韩、绿色澜湄、“一带一路”绿色发展国际联盟等多边合作机制下开展政策对话、能力建设、技术合作等活动。进一步支持中国-老挝应对气候变化南南合作低碳示范区建设,推动示范区实现更加绿色、更加低碳的建设目标,发挥示范区在应对气候变化、助力绿色发展过程中的引领和示范作用。

六、中方重申坚定支持老方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老方重申坚定奉行一个中国原则,反对任何损害中国主权和领土完整的言行,反对任何形式的“台独”分裂活动,反对外部势力以任何借口干涉中国内政,支持中方维护核心利益,支持中国为实现国家统一所作的一切努力。

七、双方强调,要坚持真正的多边主义,推进国际关系民主化,推动全球治理朝着更加公正合理的方向发展。双方同意坚定维护国际关系基本准则,维护国际公平正义,反对一切形式的霸权主义和强权政治,反对搞新冷战,反对干涉他国内政,反对搞双重标准,反对搞针对特定国家的阵营化和排他性小圈子。

双方高度评价两国在国际地区事务中富有成效的合作,同意进一步深化澜湄国家传统友好和团结互信,推动构建澜湄国家命运共同体;进一步深化中国-东盟全面战略伙伴关系,携手共建和平、安宁、繁荣、美丽、友好“五大家园”,聚焦共同发展、拓展务实合作,构建更为紧密的中国-东盟命运共同体,为地区和世界的和平稳定与发展繁荣作出更大贡献。

双方一致认为,在中国与东盟国家共同努力下,南海局势保持总体稳定。《南海各方行为宣言》签署20年来为维护南海和平稳定发挥了关键作用,呼吁有关各方继续全面有效落实《宣言》,深化海上务实合作,在协商一致基础上早日达成“南海行为准则”,将南海建设成为和平之海、友谊之海、合作之海。

八、访问期间,双方签署了《中共中央对外联络部与老挝人革党中央对外联络部合作协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中央与老挝人民革命青年团中央合作谅解备忘录(2023—2025)》《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与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计划投资部关于共同开展中老铁路沿线开发合作的谅解备忘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与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教育和体育部教育合作谅解备忘录(2022—2024)》《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与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科技与通信部信息通信技术合作谅解备忘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政府关于中老接壤地区抗疫援助项目交接证书》《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政府关于援老挝农村扶贫设施建设项目交接证书》《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与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工业与贸易部关于电子商务合作的谅解备忘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与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计划投资部关于建立投资和经济合作工作组的谅解备忘录》《中国人民银行与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银行全面加强金融与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中国人民银行与中国工商银行万象分行关于人民币业务的清算协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和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农林部关于中国从老挝输入屠宰用肉牛的检疫和卫生要求议定书》《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与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农林部关于老挝烟叶输华植物检疫要求的议定书》《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国际发展合作署和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计划投资部关于加强发展合作 推动落实全球发展倡议的谅解备忘录》《东亚减贫示范合作二期(老挝)项目可研换文》《援老挝国家会议中心第四期技术援助项目可研换文》《援老挝法医DNA实验室项目立项换文》《中国中央广播电视总台与老挝新闻文化旅游部合作协议》《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与老挝国家电力公司中老500千伏电力贸易框架协议》《老挝国家输电网公司与老挝国家电力公司输电收入支付协议》《老挝国家输电网公司与老挝国家电力公司关于老挝230千伏及以上输电资产运营权收购协议》《中国共产党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与老挝人民革命党中央对外联络部2023—2025年交流合作计划》《中国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与老挝丰沙里省、南塔省、乌多姆赛省、琅勃拉邦省人民议会友好合作备忘录》《关于促进中老民间交流合作的备忘录》等合作文件。

九、双方对老挝人革党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通伦·西苏里访华取得的成果表示满意,一致认为此访对推动中老全面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发展、深化中老命运共同体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老挝人革党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通伦·西苏里对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习近平以及中国共产党、政府和人民给予的热情友好接待表示感谢,邀请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习近平访问老挝。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习近平对此表示感谢并愉快地接受了邀请。

(来源:《学习强国》)